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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主研发项目投入将享受税收优惠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1/4 12:07:02
 

      为支持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提升哈尔滨市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等五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哈尔滨市企业自主确立的研究开发项目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对经过认定的企业自主确立的研发项目等将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办法明确,经过认定的企业自主确立的研发项目及企业承担的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在研发过程中所发生的企业研发费用,根据国家规定,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可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比例税前加计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例如,某企业自主投入100万元搞项目研发,经认定后,其投入研发费用在实行全额扣除基础上,允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在总基数上再扣除12.5万元。企业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的研究开发项目,已取得科技计划立项批复文件的,在申请享受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不需要进行项目认定。本办法适用于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税,有研究开发活动且在本市区域内设立的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办法中统称企业)。

  重点扶持有实际意义研发活动

  申请企业自主确立的研发项目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属于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而自主确立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独自研发、委托研发、合作研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完善或延伸产业链、培育新兴产业和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及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具有实际意义。

  按照这一要求,哈尔滨市将围绕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及产品,以哈尔滨市需求为牵引,重点支持对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完善或延伸产业链、培育新兴产业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具有实际意义的研究开发活动。通过政策支持,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鼓励企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创新,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企业、专家和科技中介机构等各方面的作用。

  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至两次

  据介绍,该政策对于鼓励企业加大自主研发投入、提高哈尔滨市自主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市科技局等五部门开始组织认定工作,明年通过认定的企业将可享受优惠政策。为确保企业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申请认定过程中,管理部门将按技术领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考察或要求申请单位进行陈述和答辩。认定机构将根据专家的评价意见和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提出认定意见。据悉,企业自主确立的研究开发项目评审、认定工作每年集中进行一至两次。

新闻来源:哈尔滨日报   浏览次数: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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