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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评估中应特别关注的十大问题——问题十:期后调整问题 |
作者:龙祥 发布时间:2008/10/5 15:26:09 |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有两个重要的时点,一是评估基准日,二是改制实现日(批准日),因为评估报告作出后,企业还得根据评估结果作出相应的人员补偿及安置、资产处置、股权设置及交易管理等方案并报有权批准机关或部门进行批准,这期间往往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因此,在改制实现日,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应就评估基准日至改制实现日这一期间的国有企业经营损益及资产价值变化对原评估结果进行相应调整,以合理界定改制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也能保护参与改制的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一调整行为我们将之简称为国有企业改制中的“期间调整”。
当然,期间调整问题主要是国有企业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职责,但评估机构应在评估报告中披露以下条款,以提醒报告使用者充分注意:“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如果评估工作结束前资产价格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无法改变评估基准日,但资产价格的调整方法简单、易于掌握时,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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