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公司展示
业务范围
业务骨干
龙祥动态
财税文件
业务论坛
联系我们
业务论坛:
自然人与其个人独资企业无偿划转房地产权属可免契税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2/9 8:14:1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明确自然人与其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属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可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不征收契税。
新闻来源:中国税务报 浏览次数:2555
【
大
中
小
】 【
返回顶部
】【
打印
】【
关闭
】